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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外国语言与文化》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刊

发布时间:2017年02月22日 00:00 作者:莫华 点击:[]
     近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批文,同意我校创办《外国语言与文化》及《外国语言与文化》(英文)2种期刊。
     刊物主管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厅,主办单位为湖南师范大学,出版单位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,学术支持单位为我校外国语学院。我校校长蒋洪新教授担任该刊主编。
    《外国语言与文化》的创办切合党和国家深化对外开放、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需要,也是提升我国外国语言文化的学术研究水平、繁荣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、提升我国国际学术话语权的迫切需要。该刊的办刊宗旨是“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和价值取向,刊载国内外有关外国语言和文化研究成果,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,服务我国文化发展和‘一带一路’国家战略实施”。
    《外国语言与文化》的成功创办,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湖南省教育厅对我校外语学科建设、对外交流和编辑出版工作的高度肯定;同时也将极大推动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和出版事业的快速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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